瞪羚企業及其山東省申報條件,一文讀懂
什么是“瞪羚企業”?
“瞪羚企業”是指創業后跨過死亡谷以科技創新或商業模式創新為支撐進入高成長期的中小企業。它們具有與瞪羚共同的特征——個頭不大、跑得快、跳得高,這些企業不僅年增長速度能輕易超越一倍、十倍、百倍、千倍以上,還能迅速實現IPO。
瞪羚企業往往通過核心技術突破取得跨越式發展,推出新產品、提供新服務,憑借創建新模式或構建新業態等方式取得高速成長,通過抓住細節市場實現高速成長、取得成功。
瞪羚企業具備以下特征:
成長速度快:憑借長板優勢實現井噴式、裂變式增長。
創新能力強:研發原創性技術,采用全新的商業模式。
專業領域新:聚焦高新技術領域,推動產業業態創新。
發展潛力大:掌握戰略制高點的小巨人或者隱形冠軍。
從目前瞪羚企業領域分布來看,主要集中在電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術、醫藥健康、新材料等符合國家和省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方向。
山東省瞪羚企業的申報條件是:
01
申報企業需持續經營三年以上(滿三個會計年度),企業管理規范,發展目標明確,市場布局合理,資產負債率低于70%,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購的企業,且尚未在境內外股票市場(新三板及境內外各類場外交易市場除外)上市。
02
成長性指標:企業上年度營收在1000萬元至2000萬元,近兩年營收或凈利潤復合增長率持續達到25%;企業上年度營收在2000萬至1億元,近兩年營收或凈利潤復合增長率持續達到20%;上年度營收在1億至4億元,近兩年營收或凈利潤復合增長率持續達到15%;上年度營收在4億以上,近兩年營收或凈利潤復合增長率持續達到10%。
03
創新能力指標:企業上年度營收在1億元及以上的,近兩年研發投入強度(R&D)應持續達到2.5%;收入1億元以下的,近兩年研發投入強度需持續達到5%。同時,企業至少擁有發明專利授權2件,或取得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合計不少于8件,或主導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1項。
04
企業信用指標:由獨立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對企業進行的綜合信用評分,分值不低于75分。